1、申请报告;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省外企业持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持当地、市、县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7、企业法人委托书(即企业委托到汉的行政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参加邀请投标的企业需提供建设单位发给企业的投标邀请函;
11、参加公开招标企业需提供招标公告。
注: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印章
请下载《外地来汉施工企业资质认证证明》表格(见公告通知),填写完毕后交于建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