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单位: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武汉市江岸区环境监测站
2、项目主要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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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文化程度 |
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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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卫纲 |
工程师 |
硕士 |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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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崔慧纯 |
正高工 |
大学 |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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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国荛 |
正高工 |
本科 |
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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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慧芬 |
工程师 |
专科 |
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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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尤玉辉 |
助 工 |
专科 |
武汉市江岸区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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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珊珊 |
工程师 |
本科 |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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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 斌 |
助 工 |
专科 |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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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肖 兵 |
高 工 |
中专 |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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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胡艳琦 |
高 工 |
本科 |
武汉市江岸区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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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蔡 斌 |
技术员 |
高中 |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
3、简要技术说明:
2003年在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管理检测中,发现其规定的氨和甲醛的检测方法,检测限低到能判别Ⅰ类工程测值是否超标的,只有靛酚蓝及酚试剂光度法。因受理的检测任务中90%是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Ⅰ类工程,为此自筹资金自主开展适用性更强的检测方法研究。
1、研究对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检测氨和乙酰丙酮光度法检测甲醛的方法进行了改进,用增加比色皿长度和优选显色条件的办法,将检测限降至低于Ⅰ类标准限量的9
倍,氨为0.02mg/m3 ,甲醛为0.08 mg/m3 。
2、测氨免去了靛酚蓝法标定次氯酸钠的步骤,显色时间由60min缩短为10min,简化了操作程序。
3、通过实验用纯净水代替制备成本高的“双蒸水”测定甲醛和清洗器皿,每1000个样节约费用2400元。测定甲醛应选用酚试剂法,酚试剂价格贵且采购困难,成本需600元/1000个样;本方法成本为20元/1000个样;加上酚试剂只能稳定3天废弃量大,每1000个样可节省费用800元左右。
4、用实验证明:500g/L酒石酸钾钠溶液0.1mL,能排除样液中含1mg飘尘、1.5mg降尘对测氨的干扰。甲醛显色剂能排除雨水中多种杂质的干扰。
5、通过6个有计量认证合格资质的实验室,选用国家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对改进后的方法进行了验证,结果为不同实验室验证结果无显著差异。表明本方法技术成熟、再现性好,可安全应用。
研究对室内环境污染物中的氨和甲醛的检测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提高建设系统室内环境检测质量、促进室内环境检测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适用于建设系统及对室内环境中氨和甲醛的检测和研究,应用前景广阔。先期可在本市、省建设系统应用,需要相应的管理部门发文认可,再逐级推荐成国家“规范”采用的检测方法之列。
4、鉴定意见:
2005年11月4日,由武汉市科技局组织,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主持了武汉市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武汉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武汉市江岸区环境监测站等3个单位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方法适用性研究》技术成果鉴定会。与会专家听取了项目组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质疑。经过鉴定委员会专家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鉴定意见:
1、提供的鉴定资料齐全,数据可信,符合鉴定条件;
2、对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检测氨和乙酰丙酮光度法检测甲醛的方法进行了改进研究,通过增加比色皿长度和优选显色条件,降低了检测限,提高了准确度和精密度,具有创新性;
3、通过实验用价格低廉的纯净水代替制备成本高的“双蒸水”,减低了检测成本;
4、通过6个有资质的实验室,选用国家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对改进后的方法进行了验证,验证结果表明:不同实验室验证结果无显著差异。
该项目对室内环境污染物中的氨和甲醛的检测方法进行了有意义的研究和探索,对提高建设系统室内环境检测质量、促进室内环境检测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建议将研究报告中的某些技术指标进一步明确和规范。